市人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部门职能从单一管理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及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发展。现将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市委、政府统一部署,我局积极推进就业信息、社会保险信息、人事人才信息、劳动关系和企业工资分配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2021年局机关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接到政府来文依申请公开3件,均为自然人提交的申请,并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予以公开。
本年度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9件及行政诉讼案件29件。
按照有关规定,本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完善制度规范。制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办法,明确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必经合法性审核程序,起草与清理应当一并进行,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由局办公室牵头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所有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和继续适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在固定行政审批、经办事项基础上,理清了行政审批、经办事项中职能重叠、交叉的项目;理顺了科室、部门之间职能,保证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2.简化审批经办程序,规范审批经办行为。在连续几年对审批项目进行简化的基础上,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事项共184项。积极推进代办帮办工作,确定行政复议、劳动用工备案等20项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委派专人负责,逐步形成“横向协作、纵向联动、重点代办、全域帮办、高效运行”的政务服务代办帮办机制。严格落实“五制、四公开、四告知、三亮明”制度。牢固树立便捷高效的意识,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结合各类窗口单位服务特点,健全和落实“五制”(即:落实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以制度为准绳,约束和规范干部职工行为。严格执行“四公开”(即: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在窗口制作服务指示牌,将各项办事程序及办事法律法规依据上墙公开,明确告知办理时限、办理业务所需手续及相关政策规定,并记录办事群众基本信息,及时告知办理进度及结果。认真做到“三亮明”(即: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窗口工作人员在办公桌显眼位置摆放工作服务牌,亮明工作人员姓名、编号,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敢于接受群众监督。
(四)平台建设情况
1.加强部政府网站管理。落实市委、政府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年度考核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加强监测检查,形成每日监测、月度通报、季度抽查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解读功能,实现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发布、同页展示。优化互动交流栏目,完善留言咨询、数据统计功能。加强局机关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对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及时调整或关闭,定期对网站信息发布及访问情况进行分析并通报,完善在线留言、领导信箱工作机制。按照市委、政府统一部署,对局机关门户网站开展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基本解决了部属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不及时、不准确、不实用、不回应”等问题。
2.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全面推广人社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微博及微信公众号等人社云平台应用,实现社会保险相关业务24小时无障碍、无间断查询。全面推行内蒙古12333门户网、手机客户端、微信、微博公众号等人社云平台应用,截止目前,“巴彦淖尔12333”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突破40.7万人,单篇阅读量突破23.4万,位居巴彦淖尔微信公众号微信传播指数榜前三名。配合“巴事快办”项目建设,承办巴彦淖尔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人社业务知识库录入,工单接收及回复。
(五)监督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的规范化建设,在公文办理中,明确要求出台规范性文件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由法规部门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从源头进行规范;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属性,并随公文一并报批。二是建立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台账,掌握文件制定和公开情况,督促应主动公开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后管理,在部门户网站建立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目录,进行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
(六)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深化就业信息公开。一是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落实。通过网站、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宣传国家、自治区及市委、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政策措施。通过行风热线、12333微信平台、机关网站等近年来的就业政策,扩大公众知晓面。开展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全面梳理各地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二是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公开。做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各类大型现场招聘会、就业服务月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宣传工作。三是推动技能提升行动宣传。通过微博微信、宣传手册等形式,扩大社会知晓面和政策受益面。
2.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严格推进“一站式”办理和“一窗通办”服务模式。市本级人社系统服务窗口全部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事项均授权由驻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集中办理。二是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腿”。在开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微信认证的基础上,新增移动终端进行失业、工伤保险长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有效的杜绝了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进一步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实现“一号”申请、“一卡”通用、“一网”通办。三是实现“五统一”。统一设置引导台,统一机构、柜台、单位标识,公开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四是按照有关要求,对涉及市直人社系统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精简取消不合理、不合法以及为规避部门责任而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证明。编制了收费清单,并按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杜绝发生清单之外的不合理收费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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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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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
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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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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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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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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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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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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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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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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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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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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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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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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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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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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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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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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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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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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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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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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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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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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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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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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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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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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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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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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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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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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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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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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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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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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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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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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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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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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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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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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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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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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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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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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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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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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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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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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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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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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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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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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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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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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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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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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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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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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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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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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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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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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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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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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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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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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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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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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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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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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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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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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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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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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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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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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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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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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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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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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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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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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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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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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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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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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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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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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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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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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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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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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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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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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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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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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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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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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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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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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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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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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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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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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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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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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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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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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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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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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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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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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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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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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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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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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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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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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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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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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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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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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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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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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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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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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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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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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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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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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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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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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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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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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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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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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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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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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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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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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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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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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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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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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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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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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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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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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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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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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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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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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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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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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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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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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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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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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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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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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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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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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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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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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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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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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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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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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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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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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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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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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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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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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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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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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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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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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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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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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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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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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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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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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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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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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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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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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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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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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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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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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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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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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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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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在新年度工作中不断探索改进。一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还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的数量还需要增加;三是对于全局各科室、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宣传和引导,提升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数质量的满意度。
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培训宣传,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二是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拓展公开载体的广度和深度,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三是要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客观、真实,全面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四是要对局内文件、政府信息的内容进行进一步梳理和细化,把符合要求的涉及焦点、热点问题的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增加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没有涉及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