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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rsj.bynr.gov.cn 2023-12-19 访问量:0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04号)转发给你们,并对我市工作做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公需科目培训

公需科目学习培训内容及课时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04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二、关于专业科目学习培训

专业课相关学习内容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实际需求确定。培训学时不少于60课时。

三、关于审验卡打印平台

除参加继续教育基地培训外,参加网络培训的学员也可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平台自行打印审验卡。

联系人:徐洁 8527232  

附件: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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