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22)第035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闫文芝、杨松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思想,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作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提升人才质量的重要抓手,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取得了新突破。您提出的要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建议,我市已在具体工作中开展落实并将进一步推进。
一、关于您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存在主要问题的情况说明
2017年,《巴彦淖尔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试行)》(巴政发〔2017〕232号)印发以来,我们积极开展高层次急需紧缺活动,全方位开展人才引进工作,通过各种网络平台发布引才公告、走进高校、现场引才等方式,积极引进我市所需的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共引进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528人,科技部门引进人才共18人,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16人,引进人才年龄均为35周岁及以下,主要涉及我市农牧业、科学技术、水利科学等研究院所,为我市科研技术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截至目前,仅有1人回流到区外户籍所在地进行二次就业。
二、关于“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方面的建议
授予科研院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的权力。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可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进行补充。通过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补充工作人员,可由用人单位根据行业特点、所需急需紧缺人才专业,向市委编办申报编制使用计划,市委编办同意后,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面向社会发布引才公告和岗位计划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人才引进测评方案,并按照方案组织实施,我市已最大限度对用人单位放权。对于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工作人员,需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2号),两位代表提出的“科研院所聘用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自主公开招聘,简化人才招聘手续。特殊人才,特事特办,可采取人社、编办、财政、研究所联合考察、考试方式直接招聘。对于科研单位已自行聘用多年(超过5年)的专业人员,由编办、人社局考察、考试、考核,通过后,列入研究所自主招聘人员,在人社、编办、财政部门备案,待单位有空编时,优先安排入编”无政策依据。但对于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也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我市已在具体工作中开展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三、关于“完善配套政策,培养领军人才”方面的建议
2017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同年,我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巴彦淖尔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试行)》(巴政发〔2017〕232号),明确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类型、科研支持、待遇保障等内容,并从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平台载体支持等十个方面,提出本土人才培养措施。2018年,我市相继印发了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购房(租房)、医疗服务、子女入学以及设立人才专项编制和人才基金使用等八个配套政策,明确了引进人才享受优惠政策的申报程序、具体内容等,初步形成了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1+8”政策体系,为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奠定政策基础。
2022年,为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我们拟对《巴彦淖尔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试行)》进行重新修订,针对目前引进人才在享受各类优惠政策的政策堵点,进一步对原有条款进行优化,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励制度,明确引进人才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及形式,在加强生活保障、优先职称聘用、提高政治待遇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此次引才办法修订后,新增部分实用性更强、优惠力度更大。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厚爱,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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