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的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文件要求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一、推荐条件
(一)区外培养(面向市直单位)
1.少数民族,身心健康;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4 年以上,或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区内培养(面向旗县区)
1.在旗县(区)及以下单位工作,身心健康,年龄在40 周岁以下;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4 年以上,或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现从事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近5年往届特培学员一般不作为选拔培养对象。
二、推荐数量
各旗县区、市直各单位择优推荐1-2名,无适合人选可不推荐。同等条件下,基层和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优先推荐。
三、报送要求
申报人员登录网址进行线上和线下同步申报材料,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报送至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四、报送时间
各旗县区、市直各单位于2026年3月6日前将推荐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7007,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洁
联系电话:8527232
电子邮箱:bsrsjzjk@163.com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