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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4-09-27 15:25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207

 

 

 

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决算公开

 

 

 

 

批复日期:20240909日

公开日期:202409 23 日

 

 

 

 

 

 

公开文档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承担全市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及基金监管、人事管理、工资分配、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政策执行、发展规划、制度建立、改革完善和执法维权等职能职责,具体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定。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实施细则。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激励政策。 

(三)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定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参与拟定全市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市工作政策。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部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办全市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政府名义开展的市本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促进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落实意见。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承办市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职能转变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与市科学技术局有关职责分工。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政策制定上,A类人员的政策由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B类和C类人员的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学技术局制定。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组织实施上,继续使用现有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由市科学技术局负责管理维护。继续使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国专家局联合印制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和B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C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两部门发放工作许可证前均应会签移民管理部门。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根据单位职责分工,市人社局内设15个科室;下设4个事业单位,其中1个参公事业单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3个非参公事业单位: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挂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咨询中心牌子)、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挂巴彦淖尔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牌子)、巴彦淖尔市人事档案中心)。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稳”和“保”精准施策,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开展“创业内蒙古”“技能内蒙古”“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等专项行动,全力稳就业存量、扩就业增量、提就业质量。截至2023年底,城镇新增就业8788人,完成目标任务8300人的105.8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低于控制目标任务5%1.4个百分点,全市认定登记城镇“零就业家庭”43户,已实现就业43户43人。一是扩大重点群体就业规模。统筹协调有组织劳务输出、返乡入乡创业、劳务品牌打造,多渠道促进农牧民外出转移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24300人,完成目标任务120000人的103.58%,其中转移就业6个月以上的107321人,完成目标任务97000人的110.64%。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失业人员再就业601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2.8%,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161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56.39%。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6853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65%。二是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和灵活就业。积极落实“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发放资金1058万元。加大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和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发放创业贷款6472万元,带动就业626人。加快推进零工市场建设,加大线上“零工驿站”的推广使用。目前我市已建成7个零工市场、36个就业驿站、1个就业超市、25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三是“线上、线下”齐发力,开启促就业新模式。常态化组织开展线下招聘会、线上直播送岗、“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截至11月底,我市累计已开展210场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共有2313家企业提供了58415个岗位,现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5354人。四是开展实用性技能培训,实现以培训促就业。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技能巴彦淖尔行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机构社会评价机构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统一规范培训流程。全市开展城镇就业技能培训5691人次,完成目标任务2800人次的203.25%;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8190人次,完成目标任务6200人次的132.1%。五是加强创新融合,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开展就业创业服务事项“减跑动”“减材料”“减时限”的“三减”工作,不断优化服务流程;下放了“失业登记”等4项业务的办理权限;精简“就业登记”等4项业务共7种办事要件;缩短了“失业登记”等6项业务办结时限,有效推动了公共就业服务效率的提升。

(二)聚焦促扩面、保发放、强管理,在织密民生保障网上实现新突破

继续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以农牧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人员等群体为重点,积极开展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专项活动,精准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工作。截至12月底,全市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2.45万人、17.19万人、12.1万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88.52%。建筑施工企业新开工项目53户,参保率100%;尘肺病重点行业参保人数为2.94万人,参保率100%。一是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为25771名困难职工代缴养老保险费367.09万元。累计为3121人发放失业保险金3163.21万元,为2222人发放失业补助金1307.91万元,为2709名失业人员代缴职工医疗保险费941.44万元。二是继续强化社保基金监管。深入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印发了《巴彦淖尔市2023年人社领域基金资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逐条逐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责任科室和责任领导,倒排工期、台账推进、合力攻坚,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建立风险排查机制,提升数据共享比对和非现场监督检查常态化、实时化、机制化水平,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三是基金运行平稳。全面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建设,进一步理顺相关工作,立足规范经办、扩大社保覆盖面、强化风控建设,切实维护好社保基金安全运行。截至12月底,全市征缴养老保险费46.83亿元,养老金支出89.82元,滚存结余养老保险基金28.33亿元。征缴工伤保险费8560.43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2862.88万元。滚存结余工伤保险基金3408.6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征缴10579.36万元。基金支出8560.43万元,当期收支结余2487.44万元

(三)聚焦人才人事工作,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激发

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紧紧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精准谋划,主动作为,努力做大人才“蓄水池”。一是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做好“引、育、用、留、评”等人才工作。制定《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巴彦淖尔市支持重点企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励制度,形成公平科学的人才引进及培养机制,为全市引才工作提供有力保障。2023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24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12人。1人入选自治区杰出人才奖,4人入选突出贡献专家,53人入选全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分系列、分专业完善职称评审标准,创新评价方式,做好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有序下放职称评审权,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强化职称评审指导监督。截至2023年底,全市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总数为73781人,其中事业单位44991人,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28790人。从职称级别上看,高级15251人(其中正高级1332人,占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总人数的9%;副高级13919人,占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总人数的91%),占专业技术人员总人数的20%;中级职称27561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人数的38%;初级职称30969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人数的42%。三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推广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累计备案公布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16家。新增技能人才9692,高技能人才4633。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通过“一边长知识、一边领工资、还能拿证书”的培训模式,持续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不断提升企业职工的专业知识、实操能力、职业素养,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助力企业培育技能人才,提高工作效率。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321人。四是事业单位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机制,规范事业单位聘用管理和旗县(区)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晋升。强化人事考试管理制度化建设,全力保障人事考试的严肃性、公平性和安全性,防范化解人事考试风险,共组织完成33项笔试、59554人,零事故。

(四)聚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活动,积极推动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是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市已认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85家。二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通过“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劳动维权”的工作机制,实现行政维权办案和准司法仲裁办案的有效融合,为劳动者提供最佳维权途径。全市共受理仲裁案件1674件,结案1631件,涉案金额7764.402万元,结案率97.43%。三是强化权益保障。劳动纠纷投诉当日受理、接诉立办。组织开展“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以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重点,建立“五应当”“五狠抓”“六完善”“八落实”的“5568”工作新机制,努力开创我市根治欠薪工作新局面。截至2023年底,接收国家、自治区线索反映平台案件线索3319件,为702人追缴工资853.75万元,结案率100%。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250户,涉及劳动者19670人;违法案件立案12件,协调处理案件306件,涉及劳动者1942人,涉及金额2688.98万元。

(五)聚焦人社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全面落实市政府招商引资大会和政企银座谈会精神,坚持“把群众当亲人、让群众少跑腿、办事不折腾、不求人就能办”,全力推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放权力“、“一件事一次办”落地见效,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69项服务实现“即来即办、一窗通办”。64项服务实现线上“全区通办”,51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全力推动“全市通办”。积极推进“掌上办”“马上办”,80项个人服务事项利用“蒙速办”、“微信”、“支付宝”、“税务APP”等小程序实现“掌上办”。积极探索“就近办”,“人社·银行一体化”服务,实现了全程加密、线上传输、线上支付、数据不落地。目前,“社银一体化”网点达到15家,26项人社服务进驻银行网点,4项服务进驻银行一体机,人社业务15分钟服务圈正逐步形成。人社干部走流程、练兵比武、走基层送政策、明察暗访、青年干部蹲点调研等工作深入推进,有效推动工作落实、政策落地。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2,471.1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685.63万元,增长 38.40%,变动原因:增加异地人防建设费、人员工资、社保、抚恤金等;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163.15万元,减少6.19%。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 2,471.14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443.0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80.58万元,减少6.88%,变动原因:2022年减少杨永顺信访事项补缴社保医保;中西部人才支援计划项目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为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28.1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7.42万元,增长 162.68%,变动原因:2023年初数中有支援中西部人才计划项目资金17.42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计 2,471.14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460.4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45.72万元,减少5.59%,变动原因:2022年减少杨永顺信访事项补缴社保医保;中西部人才支援计划项目减少、大楼石材款等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主要原因为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10.7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项目支出结转结余。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17.43万元,减少 61.96%,变动原因:2023年支付了支援中西部人才计划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443.01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435.62万元,占 99.7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7.39万元,占 0.30%。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460.44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1,579.92万元,占 64.21%;

    本年项目支出 880.52万元,占 35.79%;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2,437.2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651.78万元,增长 36.50%,变动原因:增加异地人防建设费、人员工资、社保、抚恤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162.34万元,减少6.24%,变动原因:2022年减少杨永顺信访事项补缴社保医保大楼石材款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435.62万元。与年初预算 1,785.5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36.41%。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2,234.1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636.83万元。其中: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926.09万元,支出决算100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30.00万元,支出决算2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信息化建设项目节约了资金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65.25万元,支出决算7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365.20万元,支出决算81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 主要增加异地人防建设费。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87.52万元,支出决算8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变动

    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09.60万元,支出决算11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增加及缴费基数提高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28.3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本年退休人员做实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8就业补助支出(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1.79万元,支出决算3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6.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2023年三支一扶、社区民生服务人员体检费及岗前培训等

    9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2.16万元,支出决算6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3.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死亡抚恤

  1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9.69万元,支出决算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87.2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7.3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55.05万元,支出决算5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增加及缴费基数提高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24.78万元,支出决算2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增加及缴费基数提高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114.2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5.89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08.38万元,支出决算11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增加及缴费基数提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1,579.9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459.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0.54万元、津贴补贴291.02万元、奖金39.22万元 绩效工资73.41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8.26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28.3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47万元、住房公积金114.2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1.10万元、退休费82.28万元、抚恤金62.84万元、生活补助2.90万元

(二)公用经费 120.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71万元、水费1.26万元、电费5.48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取暖费15.59万元、物业管理费18.47万元、差旅费2.41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工会经费14.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8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855.7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00万元。主要原因为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632.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8.13万元、印刷费13.80万元、咨询费5.00万元、邮电费5.86万元、差旅费33.31万元、维修(护)费15.12万元、租赁费8.90万元、培训费25.19万元、劳务费312.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7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0万元。主要包括:救济费0.80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12.44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212.44万元

    (五)资本性支出10.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0.40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9.00万元,支出决算 8.97万元,完成预算的 99.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6.00万元,支出决算 5.97万元,完成预算的 99.5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3.00万元,支出决算 3.0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节约资金0.03万元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8.9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97万元,占 66.56%;公务接待费支出 3.00万元,占 33.4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9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5.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03万元,减少0.50%,变动原因: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节约资金0.03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 3.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3.00万元,接待42 批次,400 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72万元,增长 31.55%,变动原因:本年业务较上年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120.01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5.45万元,减少 4.35%,变动原因:本年更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3.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0.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3.7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36.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6.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0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2.2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截至20231231日,单位共有车辆 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4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XX个,二级项目XX个,共涉及资金XX.XX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XX个,其中,一级项目    个,二级项目XX个,共涉及资金XX.XX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如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政府债务项目、政府投资基金项目、PPP项目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等继续填列)。

    组织对“A项目”、“B项目”、“C项目”等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评价(此处即为重点评价内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XX.XX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XX.XX万元,......(还有其他类资金的项目继续填列)。其中,对“A项目”、“B项目”、“C项目”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此处写重点评价的总结性评价结果,不是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全文)。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XX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XX个政府性基金项目, ......(还有其他资金的项目继续填列)共XX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XX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XX.XX分。全年预算数为XX.XX万元,执行数为XX.XX万元,完成预算的XX.X%。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简述核心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简述)。下一步改进措施:(简述)。

    2.XX项目自评综述:

    ......(以此类推)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A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XX.XX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月           联系电话:0478-8527250-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1

 

 

 

 

 

  
86150800153001--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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