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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17:33 来源: 访问量:20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部门职能主要职责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定;拟订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推进人才战略实施,完善人才储备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定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

 4、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落实意见。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研究落实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政策和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办法,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市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2、落实国家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管理在市内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13、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巴彦淖尔市就业服务中心

1、参与研究制定并落实全市就业政策、实施办法和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党和政府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工作。指导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发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2、完成全市农牧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与业务协调指导工作。参与拟订并落实全市农牧业富余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发展规划。

3、承担青年就业创业政策、就业计划的实施工作,承担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4、参与拟订并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政策和发展规划。统筹和协助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对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活动进行不定期跟踪访查。

5、落实城乡劳动者创业扶持政策。制定实施城乡劳动者创业工作计划。推进全市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指导和开展创业指导、创业跟踪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回收和贴息,筹集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

6、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失业保险政策。参与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和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编制全市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失业人员待遇的审核发放。建立失业预警监测制度。

7、承担就业的有关数据统计、处理和分析工作,制定就业信息网络发展计划。完成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负责人力资源状况调查工作。

8、参与拟订全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与就业补助资金预决算编制。参与拟订全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分配计划,指导和开展就业补助资金各项补贴措施的落实,协助做好全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9、承担巴彦淖尔市农牧民工服务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完成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巴彦淖尔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社会保险有关法规、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拟定全市基本养老、工伤保险和职业年金经办中长期发展规划、经办规程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社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基金;参与编制全市养老、工伤保险基金、职业年金基金收支预决算草案,协助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调剂和分配工作;提出预算调整方案,完成年度基金收支决算;草拟基本养老、工伤保险费核定和基金用款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全市养老、工伤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养老、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违规领取养老、工伤保险待遇及违规挪用基金的追缴等工作。

4.落实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养老、工伤保险经办改革任务,指导并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5.指导并组织实施养老、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以及养老、工伤保险标准化体系建设等工作。

6.承办全市养老、工伤保险信息系统业务需求评估、提交、维护及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养老、工伤保险数据分析应用及个人权益记录等工作。

7.承担社会保障卡临时卡制发及相关管理工作。

8.负责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9.指导全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及经办工作。

10.承担社会保险统计和精算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和相关宣传工作。

11.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巴彦淖尔市人社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2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巴彦淖尔市人社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3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2

人社部门编制数为175。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87名,工勤编制7,事业编制人数512021年末实有人数142人,比上年减少6人,其原因6名在职人员退休。

(二)巴彦淖尔市人社局及所属单位设置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巴彦淖尔市人社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巴彦淖尔市就业服务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巴彦淖尔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总收入为7253.51万元,其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38.8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4.66万元主要用于一是机构运转、社保业务经办、人员费用支出;二是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三是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和地方津补贴支出。比上年预算净减少5590.32万元,下降77.07%。净减少主要原因:2023年中央财政对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未在部门预算中编制。

部门支出预7253.5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5590.32万元,下降77.07%。净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中央财政对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未在部门预算中编制。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7253.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38.85万元,占比99.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0万元,占比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比0%;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结余14.66万元,占比0.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占0 %单位资金14.66万元,占10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725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4.85万元,占比78.1%;项目支出1588.66万元,占比21.9%。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遗属人员等人员工资)、机构运转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38.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数为7238.85万元,占比10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比 %。

(二)) 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7238.85万元,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89.47万元,占支出的95.17%;卫生健康支出(支出152.55万元,占支出的2.1%;住房保障支出196.83万元,占支出的2.7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政拨款预算数为7238.85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5604.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1行政运行:财政拨款预算数1562.77万元要用于单位的行政人员经费及运行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23.47万元,主要原因:一人员增加、人员工资调增、机关运行费用增加;二2022年在职人员工资预算使用的功能分类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3年按照财政部门要求调整为行政运行(项);同时由于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提高,支出预算相应增加。

2就业管理事务: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1.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1.43万元,原因是2022年预算全录入就业管理事务,2023年预算分两部分录入,一部分录入行政运行,一部分录入就业管理事务。

3信息化建设(项)财政拨款预算数30万元主要用于金保工程项目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万元,原因是按项目需要实际测算编制本年度预算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2.31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行费用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1.43万元,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工资预算功能分类按照财政部门要求调整为行政运行(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仅反映机构运行经费预算。

5事业运行(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5.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事业人员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15万元,原因是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调增

6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0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日常运行运及各个项目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5.61万元,原因是机关运行费用增加、按项目需要实际测算编制本年度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31.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4.87万元,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5.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58万元,原因是人员、核对基数增加,按实际情况测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离休人员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93万元,原因是2023年因去世1名离休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1)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12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88.58万元,原因是2022年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由财政部门编制。

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5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55万元,原因是2022年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由财政部门编制。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224.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51万元,原因是按需要实际测算编制本年度预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1)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1.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医疗保险缴纳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72万元,原因是人员、核对基数增加,按实际情况测算。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0.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1万元,原因是人员、核对基数增加,按实际情况测算。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6.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公补部分。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6.83万元,原因是2022年住房公积金公补部分由财政直接缴纳,无需部门纳入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64.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36.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9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56.32万元、津贴补贴557.72万元、奖金68.91万元、绩效工资65.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5.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1.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62万元、住房公积金196.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5.85万元、离休费23.17万元、退休费407.87万元、生活补助13.7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54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812万元较上年增加1302.2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新考录人员、调入人员,人员经费增加等。公用经费228.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4%。主要包括:办公费21.86万元水费2.32万元、电费9.6万元、邮电费3.5万元、取暖费27.75万元、物业管理费34.94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2.6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4.2万元、工会经费2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2.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万元,较上年减少6.76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公用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我部门(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五、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3.7万元,占总支出的0.19%,比上年预算减少0.6万元,下降4.38%;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42万元,增长3.07%。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支出的0%;公务接待费4.2万元,占支出的30.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万元,占支出的69.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占支出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5万元,占支出的100%。

具体变化及原因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上年预算无变化,本年预算上年执行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6万元,下降14.29%,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19万元,增长4.5%。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较小,根据业务运行需要,2023年预算金额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万元,上年预算数无变化,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23万元,增长2.4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上年预算无变化,本年预算上年执行数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本年预算上年预算数无变化,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23万元,增长2.42%。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金额较小,根据业务运行需要,2023年预算金额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我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8.58万元,比上年减少2.72万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情况编制本年预算,变动幅度在正常范围内机关运行经费具体明细如下:办公费21.86万元水费2.32万元、电费9.6万元、邮电费3.5万元、取暖费27.75万元、物业管理费34.94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2.6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4.2万元、工会经费2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2.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64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20.38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65.26万元。涵盖计算机设备及软等采购大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明细13项,采购金额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98万元其他收入14.66万元。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项,预算为65.26万元,服务类型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印刷服务,涉及预算单位3家,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全部门固定资产12112.56万元,无形资产38.38万元。2022年财政厅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资金5.3万元,计划新增资产26/件/组。其中:办公设备类配置计划20/组,资金预算2万元;计算机类设备(包含机房用安全设备等)配置计划6台,资金预算3.3万元。

按照巴彦淖尔市公车改革的有关要求,我部门保留公务用车4 辆。其中:局机关公务用车4辆,全部为其他用车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部门组织征收收入计划情况

2023年我部门组织征收收入计划346万元,100%纳入预算管理。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计划324万元,收入项目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人事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劳动能力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计划22万元,收入项目为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所有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设置,2023年,我部门对共计115个预算项目设置绩效目标,从预算执行、产出、效益、满意度等多方面对预算项目进行综合绩效管理。设计项目绩效指标3项,一级指标中:产出指标106项,效益指标98项,满意度指标18项。二级指标中:数量指标217项,包括档案数字化扫描装订数、工伤鉴定人数等;质量指标64项,包括法律法规宣传准确率、数字化扫描完成率等;时效指标91项,包括发放及时率、业务政策宣传及时率等;成本指标62项,包括退休人员取暖补贴人均发放水平、租用车辆总费用等;经济效益指标2项,包括不产生经济效益等;社会效益指标23项,包括提高仲裁员及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等;生态效益指标2项,包括社会保障体系的整体效益等;可持续影响指标16项,包括持续提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水平、保障企业处级干部领取相关待遇权益等;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2项,包括市直干部满意度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备注:1、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2、按预算公开编制要求,预算公开报告及公开表的计数单位为万元,而2023年预算编制是以元为计数单位,因此小数点后第二位存在四舍五入的差异。



附件.2023年市人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

主办单位: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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